一 、关于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编制经开区 、建筑节能建筑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绿色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重庆知编制工作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市城设委实施完成,
二、乡建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关于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编制基本原则、建筑节能建筑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绿色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重庆知
三、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 、
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规划目标 、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 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两江新区 、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其中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